《歌之女》是梅艳芳于1995年推出的粤语歌曲,由许冠杰作曲、刘德华填词。歌曲以自述视角展现一名出身底层的女性歌手从街头卖唱到成名的艰辛历程,暗含梅艳芳自身的成长缩影。她幼年随母亲在荔园戏院登台表演,歌词中“小歌女”“旧戏院”“戏衫破旧”等意象,映射了她童年漂泊卖艺的心酸回忆,同时表达对音乐初心的坚守与对粉丝支持的感恩。
全篇以回忆与现实交织推进:
歌曲以“歌”为纽带构建双重救赎:
1. 音乐对歌者的救赎——通过歌唱对抗物质匮乏,确认自我价值。
2. 听众对歌者的救赎——“宠爱”不再是单向取悦,而是相互照耀的能量循环,最终达成“不需得到什么”的纯粹艺术境界。